如果不是偶然在一个媒体群里看到大家在激烈地讨论,大叔其实是不知道江歌案的,犹如在双十一之前,闹得沸沸扬扬的“携程亲子园虐童”事件。
现在的信息传播就是这样,基本没什么人去新闻网站看新闻了,大家都从微信群和朋友圈获取讯息。尤其是微信群。当然,还有转发到群里的订阅号文章。
携程的事被媒体曝光和在社交媒体放大之后,有人建议大叔点评一下,尤其是说一下携程的危机公关,因为大叔作为业内人士,似乎每次类似的事件出现的时候分析得还有点道理,大家也愿意看看。比如前不久的海底捞食品安全问题的危机公关。
大叔选择没写,一个是因为当时这个事还有很多信息不确定,比如这个亲子园到底是谁办的?携程肯定有责任,那其他人和部门呢?另一个是大叔认为这个事与携程的业务无关,这不是上一次携程遭遇的绑定订票的问题,其实是一个员工福利,携程把一件对员工特别好的事办成了坏事,我作为新晋的父亲,挺痛心的,这个事件值得深思,但没必要搬上台面来探讨“危机公关”技巧。
当天,咪蒙发了一篇题为《携程亲子园事件:我亲手把孩子交给了禽兽》的文章。除了把事情的经过又复述了一遍之外,又加了很多虐童的事件,最后给了三条建议:第一,呼吁相关机构加大惩罚力度。第二,加强对幼儿园办学资质和幼师从业资质的监管。第三,家长一定一定一定要慎选幼儿园。
做媒体的时候,有一个词叫做“媒体审判”。为了杜绝“媒体审判”,很多报道都把相关参与者叫“嫌疑人”,然后在电视播出的时候,打上马赛克,弄个化名。
显然,现在的自媒体没有这个“素养”。大家喜欢追热点,凑热闹,喜欢“煽风点火”,甚至变成别人的“**”,反正网上有链接,复制黏贴很方便,完全不需要去核实,或者大不了发了再删呗。
尤其是“蹭流量”最盛,目的也很直接:增加粉丝嘛,这也无可厚非,不管是自媒体还是传统媒体,都是为了传递资讯,从而获得更多的订阅量和阅读量,但如果你是一个自媒体,每天盯着各种热点,然后起一些奇怪的标题,复制黏贴一下就发布了,这样的自媒体的价值在哪儿?
好在,咪蒙在携程的事件上,还给了一些“建议”。
说回“刘鑫江歌案”,咪蒙也发了一篇题为《刘鑫江歌案: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,但谁来制裁人性?》的文章,套路和携程事件类似。复制黏贴了很多网上流传的文章和图片,然后用咪蒙式的吸引人的叙事方式娓娓道来。
文章最后写道: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不要轻易原谅人渣。
人渣早就原谅了自己,轮不到你来原谅他。
而刘鑫告诉我们,人渣不仅早就原谅了自己,还表示绝不原谅你。
还有些人非常理性,他们说,不管怎样,人肉是不对的,网络暴力也是不对的。道理我都懂,但我们该怎么办呢?
法律可以制裁凶手,但谁来制裁人性?
我甚至觉得很无力。
刘鑫不顾道德,毫无敬畏,这种人,真的很难战胜。
大叔看完有点惊愕,一个千万级别粉丝的大V,影响力超过了99%的自媒体,甚至可能超过了一家全国级媒体的发行量和传播力,却在公开地支持“网络暴力”。咪蒙的理由是:
今天写这个事,有朋友提醒我,不要有立场,有立场会被骂。
我理解他们对我的保护,但我想过,写到粉丝千万,就是为了支持应该支持的,反对应该反对的。
我们总要为了捍卫心中的正义,做点什么吧。
我正在联系江歌妈妈,我愿意为她提供经济援助和法律援助。
大叔觉得咪蒙能够站出来提供帮忙是好事,体现了一个千万粉丝级别自媒体的责任和担当,但事实到底是怎样?发布之前需不需要核实或者求证?一个社会影响力这么大的事件,怎么能够当叙事小说一样处理文字?
比如咪蒙在描述江歌父亲的时候,这么写道:
江歌是单亲家庭出身。
她爸爸重男轻女,她出生的时候,她爸很生气,说,**,怎么是个女儿……
江歌一岁半的时候,她妈妈就坚决和她爸爸离婚了。
大叔把“**,怎么是个女儿”和“江歌”作为关键词搜索,百度新闻显示,仅有2条,均来自咪蒙的文章,说明并没有任何新闻报道提过这个细节,那这句把江父描述成一个如此恶人的“审判”,来自何处?
还有一处描述,很多自媒体号遮住江歌的脸,说刘鑫在江歌死后开心地聚会,咪蒙直接复制和编辑了一下,图片上还留着其他人的水印。结果,刘鑫发原图澄清此照片为江歌遇害前的同学聚会合影。
大叔也是看到了这两张对比图之后,决定写这篇文章。实际上,这已经不是大叔第一次给咪蒙提醒了。最近的一次,是咪蒙被微信禁言。
当时,大叔就提到,以性暗示为方式来提高点击量,这样的“咪蒙体”不应该是自媒体的发展方向,如下:
咪蒙被禁言(有一种说法是被删除了一些敏感文章),据说是因为一条涉及到“**”的文章,大叔虽然没有看到具体内容,但就单单看标题,就大致猜到可能涉嫌低俗内容。
实际上,这已经不是咪蒙第一次这么干了,以性暗示为主的标题,可谓比比皆是。比如《我有个春梦,你跟我做吗?》、《**!我的性取向是你》、《你的胸,我的胸》、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去大保健》……以上文章发布时间是从2017年4月至今。
前几天,大叔和一位营销圈KOL聊天,得到一个不算惊人但现在看来挺可怕的消息,就是咪蒙除了自己外,其实已经培养了一批文风和她极其相似的写手(实习生),且已经悄悄开了很多小号在练手,就连这位KOL都无法辨别到底哪个是咪蒙自己写的,大叔将其统称为“咪蒙体”。
那什么是“咪蒙体”呢?大叔的定义是:标题特别吸引你点击,以性暗示为主的情感倾诉方式,文艺范儿十足。这类文章,之前就被很多网友定义为“毒心灵鸡汤”。现在来看,可能只剩下“毒”。
现在来看,咪蒙确实接受了这个“教训”,性暗示的内容基本没有了,却走向了另一个“死胡同”。
人民日报昨天也发表了评论《江歌案:法律事件与道德事件》指出:
无论法律规范还是道德规范,都可以看作对人类出格行为的纠偏,只不过法律是对**的惩罚,道德更多讲世道人心,前者约束力明显高于后者。刘鑫不妥的行为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,但也许逃不出道德的**。这样的讨论无可厚非,甚至有助于警示我们:当面对刘鑫所处的境地时,应该采取怎样的选择。但通过这次舆论风波,我们发现互联网时代,更加开放的舆论场中,由于潜藏极端化的情绪和表达,已经超越了仅仅是判断式的道德评价,而可以直接宣判一个人“死刑”。如果由于法律背后由于有强制力,因此要对公权力作出限制,那么在今天,互联网汇聚“民意”所形成的强大“公权力”,是不是也该受到某种节制?
大叔认为,一个千万粉丝的大V,关注社会百态没问题,写文章有立场是没错的,大叔也认为刘江案存在很多道德和法律问题值得讨论,为江的死和其母亲的遭遇感到难过,但这种一切如果变成了基于复制黏贴,甚至是不求证和添油加醋之后的网络暴力,是非常不妥的,正因为你有千万粉丝。毒鸡汤灌点就罢了,网络暴力要不得!
显然,有些自媒体虽然没有多少粉丝,但在尽量保持客观,比如《局面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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